没有
(1)理工和文史类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;
(2)艺术类考生,取得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者,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;
(3)各专业第一志愿未录满时,按考生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依次类推;
(4)原则上专业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录取,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及补录考生可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调剂;
(5)有关专业相关成绩的要求:报考商务英语、国际贸易专业的考生,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,未录满时,可适当降分录取;
(6)凡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录取规定执行;
(7)录取结束后,学院寄送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的新生录取通知书,录取结果将分批次在学院招生网站和省教育厅高招网上公布。